夹在记事本里可以冒充普通笔?安检发

2020-03-20 16:17 admin

2016年3月22日早上05:35左右时,厦门机场T3航站楼,安检高峰时期,安检人员在执行MF8501航班安全检查时,发现一名旅客随身行李图像中,询问先生旅客箱包里是否带有里面带一只钢笔,跟一般的金属物品不一样,立即通知开包员检查,然后,开包员向旅客询问是否请取出,旅客否定没有,开包检员根据图像指示位置,在箱包底部发现一个夹记事本里有一只钢笔,经旅客同意之后,将其后盖打开,结果是一把长约六公分的笔刀,一侧是锋利的刀刃,隐匿性非常强。安检员对该旅客及行李进行了二次过检,未发现其它违禁物品。第一时间报告值班领导,将该旅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
   厦门机场温馨提示:根据《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》,自锁刀、弹簧刀、匕首、钢笔刀等均属于管制刀具,禁止乘机旅客随身携带或作为交运行李托运,在此提醒所有旅客,凡属于公安部门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一律不得随身携带,以免对自己和他人的出行造成不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