厦门机场安检查获男子乘机托运手铐

2020-03-20 16:13 admin

资源网2017年3月20日消息:2017年3月17日早上5点25分,天未亮,厦门机场T4候机楼陆续开始忙碌起来。在安检行李检查处乘坐航班号SC4797的年轻男子吕先生,因托运行李中被发现有疑似手铐物品,被通知前往开包间进行开包检查,经确认吕先生的行李中实为一副手铐,安检工作人员询问其是否公职人员?如是需要出示证件,吕先生称自己并非公安部门,但纯属好玩心理而携带手铐。安检人员随即将吕先生和手铐进行控制,报给值班领导后移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
  厦门机场在此提醒各位乘客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》第三十六条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、制式服装和警械,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,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,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、贩卖。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、制式服装、警械、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,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。违反前两款规定的,没收非法制造、贩卖、持有、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、制式服装、警械、证件,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,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所以在乘坐民航飞机时,严禁随身携带任何警具类物品,以免安检时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耽误乘机。若公、检、法部门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,应出示其有效证件并将警具类物品办理托运手续。